为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,促进本市在建工程质量的提高,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8年12月22日至23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了第四季度质量大检查。本次检查随机抽查了15只在建工程项目,涉及拆迁安置小区、商品住宅楼、公共建筑和生产厂房等类型建筑,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。
一、检查情况
本次检查依据《建筑法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,采取现场检查和抽检抽测相结合的方法,重点检查了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、关键工序和重要使用功能,以及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;住宅和公建工程的建筑节能实施情况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落实情况以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实施情况。
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,多数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,建设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,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并承担了相应的质量责任。大多数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、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以及工程建设程序文件符合有关要求,相关资料比较齐全。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较好的落实冬季施工措施,确保冬季施工工程质量。
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管理混乱,实体质量状况低下,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力,部分单位仍有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等问题。
部分乡镇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及监理极不规范,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、擅自取消水电安装工程施工、施工现场无水电工程资料现象均有发生,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不派驻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、无水电安装工程监理资料等。
二、处理意见
1、对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和突出的问题,检查组当场签发了“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”12份,“工程质量检测通知单”4份;
2、对奔马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进行了违章行为扣分15分的处理;
3、通报批评项目或项目部:
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荣耀小区1#工程项目部;
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聚缘名居6#工程项目部;
江苏鸿宇建筑工程公司奔马社区服务中心工程项目部;
4、要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各参建方,应按期迅速整改到位,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我站;同时对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。 |